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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务处教材、资料与设备的管理规定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6日

一、教材管理

    1、任课教师所使用的外买教材,由教务处登记后发放。

2、学员使用的自编教材(画稿),由学校统一印发并向学员收取教材(画稿)成本费(具体收费办法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3、教学参考资料一般不发放,如教学上需要使用,向教务资料室办理借用手续。

4、配合教学用的录像带、录音带由教务资料室统一保管,教学中若需要使用,则向资料室办理借用手续。重要资料必须逐步整理归入电子档案。

5、兄弟学校交流的教材,由资料室统一登记保管、存档。

6、教师需要购买教材或教学有关资料(包括参考书、录像带、录音带等),应事先向教务处提出申购,经同意后再行购买,教务处登记保管,教师办理借用手续。

7、由资料室统一存放的教材教学资料,教务处必须有库存清单。

二、教学常规资料管理

1、教学常规资料,指教学进度、教学计划、听课记录表、班长座谈会记录、三结合民主评教记录、每学期的《班级日志》、班主任情况反映、教务处的情况小结及讲座或参观活动情况记录、学员在校外参赛获奖情况登记表等。

2、每学年开学前三个月,由班主任收集各课程教学进度表和活动安排表送“学系”或教务处保存,以上资料应按规范要求填写、打印。

3、每门课程按学制年限规定结业时,由任课教师或班长填写结业小结表,任课教师填写对学员成绩评定等级的考核表,于学期结束后一周送教务处保存。

4、全班性或全校性的重要教学活动结束后,均需填写有关表格。

5、以上各种资料于每学年放假前整理分类存放学校档案室。

三、教学设备管理

1、教学设备由教务处或学校专人负责保管,定期向办公室申报进行维修与保养。

2、添置教学设备需向办公室办理建议手续。

3、各班教学设备应有专门的清单管理,每年由相关部门检查,如实填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