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队伍建设若干管理意见
老年大学应以教学为主。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而提高教学质量又必须十分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为此,特提出以下管理意见 :
一、指导思想
老年大学的教师队伍应该是一支学历层次和教学水平高,师德素质高,有爱心,有威信,自觉性强,有奉献精神的多专业,适应老年大学多种课程教学且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
因此,老年大学建设师资队伍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老年教育对教师的上述要求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素质为目标,以专业学科和课程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重点,采取选聘、锻炼、交流、学习、培训等多种措施建设一支思想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结构较为合理,相对稳定的适应老年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二、教师来源
1、向社会选聘教师,学校原则上只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技师、医师、画师、演员或拳师或民间艺术家),先试教半年,试教期间分管校领导、教务处长随堂听课1~3节。半年后,听取班主任、班长、学员们在师德、教学水平、组织能力等方面的反映,合格者再由校长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正式任用。
2、教师资源社会化。在师资建设上,我校与陶瓷学院、景德镇高专、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以及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签约,由这些部门按我校要求提供高职称师资;
3、根据瓷都的文化优势,聘请以国家、省陶瓷工艺美术大师和京剧名演员为学校客座教授,为学校的陶瓷系列特色课和京剧品牌课提供保证。
4、重点培养优秀学员:部分特殊课程,如根雕、盆景、花卉和摄影等,对少数专业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观念强,热爱老年教育且服务意识强、在学员中具有较高声望的学员进行定向培养,逐步代课,成为该专业课教师。
5、由教务处建立教师人才后备库。对师生推荐、慕名自荐、业务优秀且符合条件、热爱老年教育的人员,登记在册,建立档案,以备不时之需。后备教师年龄一般控制在65周岁以下,特殊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严格把关,按规聘用
1、学校教务处是学校教学人员聘用的职能部门。教务处和有关的系、教研室(组)以及该学科资深教师在分管校长牵头组织下成立临时教学人员聘用资格审核小组,根据所开设新课程和急缺教师情况以及聘用条件初聘新教师。
2、新教师聘用前须向学校教务处提供个人资料(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简单历履、有关获奖证书或复印件等,足以说明学历和资历的文字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双方进行面谈,教务处介绍学校概况,新教师介绍个人情况。符合条件者,还必须由学校组织一次试讲,然后决定是否试用。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校领导、教务处长、系主任、班主任、教研室负责组织部分学科资深教师参加听课1~3节。试用期满,还须听取任教班班长、学员代表意见。教务处据此提出同意聘用意向后,由校长办公室研究决定,最后由校长与教师签发合同书,则正式成为学校聘用教师。
3、经审核确定聘用的教师,学校在任用前向教师发放一份《教师聘用合同书》,合同书中标明校方、教师甲乙双方应尽的权利、职责与义务,甲、乙双方在聘用期都必认真履行。
四、教师职责、权利与义务
1、教师职责(参看《教师职责》部分)
2、教师权利。
①、教师对自己在老年大学的工作任务、义务、福利和权利有知情权;
②、教师在聘用合同书中标明的权利具享有权,学校不得无故违约;
③、教师有权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学校同意的授课内容进行授课,学校不得干涉。
④、教师可依据聘用前学校承诺的规定,享受酬金。同时还可享受学校规定的其它待遇。
3、教师的义务
①、教师在聘用期间须履行《教师职责》和《教师守则》,配合学校搞好老年大学的教学工作,为老年学员提供良好的服务。
②、教师在合同聘用期内,不得无故终止聘用,影响教学,若要解除聘用须在每年四月份提出,同时要完成本学年度的教学任务和做好交接替工作。
③、若因任教专业或学科被取消或因招生人数不足不再成班,或因教学效果令学员不满意,学员人数减少,教师必须接受学校的调整(含终止聘用)。
④、教师的待遇:目前由于一切经费均要优先用于校舍建设、设备添置,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所以学校经费较紧缺,只能给予每位教师每个班级的授课金为每周每二节课为伍拾元左右,待日后经费稍有好转再适当增加酬资。
⑤、在校连续教学满10年教龄的教师,每班学员人数又符合成班率管理的要求,由学校评为荣誉教师(评比条件见另文),并发给荣誉证书后,薪酬比同级别教师增加10元/每二节课。若教师本人情况有变,学校与学员对教师教学表现不满的,经学校研究决定,取消该项奖励。
⑥、每年由学校赠生日蛋糕一枚,以示庆贺与感谢。此工作由教务处代办。
⑦、教师生病住院治疗,由班主任向教务处报告后,由教务处、校领导代表全校师生员工前往探讨慰问。班级代表前往慰问的工作另由班主任、班长组织。
⑧、学校条件成熟时,学校将根据教师表现、教学成绩、学员反映,按学校有关条件给任教教师定内部职称,并发给相应教酬(详见另文)。
⑨、评为优秀教师的又是在职人员,学校将给其单位书面证明教师在校的表现和成绩,并通过相应媒体向社会宣传报道。
五、教师的培训
①、学校必须重视受聘教师的工作、学习和培训。试教前必须严格把关,试教期要帮助教师掌握老年教育的特点,要组织人员勤听课,帮助教师进入角色,掌握正确有效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受聘任用后,教务处各系每学期要组织1~2次全校性或全系的教学研讨活动,让教师互相学习,共同促进,教务处、各系班主任每学期要听取每位教师1~2节课。每系每年要举办一次公开教学(何课程、何教师进行公开教学,由系会议决定)。
②、教务处每年要组织一次全校性的优秀教师教学经验交流会。
③、学校要适时组织学校行政、教学骨干去外地老年大学学习,学习他们的教学管理和教师管理的经验,回校后要组织座谈并书面总结学习体会和整改措施。
④、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撰写教学心得或论文或著书立说、或自偏教材,推动学术研究,提高教学水平。
⑤、支持和鼓励教师或优秀学员在时间和精力许可的前提下,到社区老年学校兼课。
⑥、鼓励教师按学校条件尽可能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六、教师的管理
①、学校必须就景德镇市近期内和远期内的离退休人员的文化需求情况有个总体上、大致上的估计和了解,从而制订出近期和远期的学科建设计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避免陷入盲目性和随意性
②、学校必须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放在首要位置,把为老年教育作奉献放在重要位置,引导教师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学校每3~5年要评选一次优秀教师、优秀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全校教师的20%(评选条件另见文)。
③、根据教师的管理要求,制定科学、可行、有效的考核办法,坚持公开、客观、全面的原则,严格检查考核和民主评教。
④、严格检查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内容、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案、考核一体化的做法。坚持听课、评课制度,校长室、教务处、各系要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随机听课,对教师的师德、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和效果,全面了解并掌握第一手资料,听课要有记录要有交流。上述检查结果应作为评选优秀教师的主要内容。对优秀教师可组织观摩教学。
⑤、学校及时对教学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要及时听取教学反映,及时组织评教反馈,对教学质量优秀,学员反响特别好的教师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教学质量较差,师德较差,学员意见大且不给予及时整改的教师要按合同规定进行调整或解聘。
⑥、学校必须在校内外营造尊师重教氛围,要重视对教师的感情投入,尊重教师的劳动和感谢教师的奉献。尽学校所能在教师节和教师生日期间以一定的方式对教师致以亲切的慰问。教师住院,要组织探望,要及时解决教学中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按学校能力改善教师待遇。
⑦、学校对教师实行二年或三年一聘制(以任教课程的学制为准),每年五月底由校长和续聘教师签订续聘协议,此项工作由教务处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