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委会工作职责和要求
班级是学校的重要的实施学校办学理念的最基层实体组织,是学校的细胞。班委会是班级由学员代表组成的领导机构。班长、副班长也是班委会的主要领导成员。班委会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班委会应在教务处直接领导下,由本班学员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产生。班委会由3人组成,其中班长一人、副班长二人。任期视学制而定,为1~3年不等,可连选连任。
二、班委会在班主任指导下,领导和组织班级全体学员开展教学及学校布置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协调本班学员间的关系,沟通与班主任(学校)和任课教师间的联系,协调本班学员与兄弟班级间的关系。
三、班委会成员应团结协调,廉洁奉公,应有奉献精神,注意联系群众,以身作则,在学员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要尊重学员,尊重教师,关心本班全体学员。要认真负责地贯彻学校的“开门办学”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办学理念。
四、班委会应坚持学校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的办事原则,遇事应集体研究决定。每学期应召开五次左右的班委会,研究本班工作,并有专门的会议记录,学年结束时,记录本统一上交“学系”、学校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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